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生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同时,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宋健教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法意义和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宋健教授指出:“此次修法体现了‘瞻前顾后’的基本原则。所谓的‘瞻前’是指针对现在的低生育率、人口老龄化等人口形势,以及未来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要适度提升生育水平;‘顾后’是指针对在过去长期普遍一孩的严格人口控制时期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养老的困难,国家在法律层面予以进一步的保障。”
相关采访在央视8月17日《晚间新闻》《共同关注》和8月21日《早间新闻》《朝闻天下》等栏目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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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闻天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帮扶保障制度_CCTV节目官网-CCTV-13_央视网(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