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生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中心就修法相关问题对宋健教授进行深入采访。宋健教授指出:“这次修法明确了中央《决定》的要求,社会抚养费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自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奖励和惩罚两种经济手段一直并用,对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这次修法之后,惩罚手段不再使用,配套支持措施成为主要的政策保障,这是根据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和人口形势做出的重要改变。”“计划生育仍是中国基本国策,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在计划生育的框架下实施”。“在计划生育实施过程中,优生优育一直是政策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并非这次新提出。无论是普遍一孩、全面两孩还是目前三孩生育,优生优育都是前提。”
深度关注 | 生育政策调整的关键一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成修改————头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ccd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