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3-16
农村留守儿童是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经济社会转型而出现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他们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从而在成长发展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关爱服务体系,保障这个群体的生存发展基本权益,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此,陈秀榕等16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提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到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了很好的基础和条件,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和项目支撑。
一是建议国家发改委将“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等相关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内容纳入到正在制定的“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规划”中,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为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农村儿童提供亲子活动、心理辅导、安全管护、家教指导、社工支持等公共服务,丰富儿童的课外文化生活,加强对他们的关爱管护。
二是建议民政部按照任务分工,在履行职责中注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纳入农村社区建设整体规划,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设立公益岗或聘请专业社工,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和家庭提供支持服务;将农村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试点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中,作为每年项目支持的重点内容,鼓励社会组织探索在社区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有效模式。
三是建议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同时,增加寄宿制学校的生活辅导、心理辅导老师,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加切实的关爱服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面向儿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将生理卫生、性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到农村中小学,提高儿童的安全自护意识和能力。(来源:中国人口报2015年3月16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