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4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正式启动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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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本单位组织审核、初评。 |
1月18――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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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
2月24日—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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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人将正式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各1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连同申请书电子版交给本院系科研秘书。 |
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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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研秘书用国家社科项目申报系统录入、汇总申报数据(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校部机关或其他无专职科研秘书单位的,由申请人自行完成系统录入和数据汇总工作)。全国规划办预计2月份发布新的申报系统软件,2月底前科研网将提供下载。 |
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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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科研秘书向科研处提交本院系申报材料(包括A.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B.申报系统导出的xmsbsj.dbf文件,C.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D.单位申报一览表纸本一份及电子版、E.单位初评打分的《通讯评审意见表》)。 |
3月8日 |
二、特别提示
1、请各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科研秘书积极动员教师参与申报,并合理安排时间做好申请材料审核及初评工作,以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申报成功率。各单位初评时应聘请专家根据《论证活页》后的《通讯评审意见表》对申请书进行打分,提交正式申请书时将该表交科研处备查。
2、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了解项目申报详细要求。
3、填写申请书前请先阅读《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并注意其中的红字部分。申请书中已经填写的通用内容,无需修改。表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已经拟好,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充。未使用此版本《申请书》,并且未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的,不予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前请按照《形式审查要点》进行自查。
5、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本年度使用新版本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代码表》,《申请书》表二“课题论证”和《论证活页》关于前期成果以及匿名的要求与上年不同,请特别留意(详见相应页尾注释)。
6、各申请者请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及时提交申请书,超时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有关问题可向本单位科研秘书咨询。
7、正式申请书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取,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科研处
2010年1月8日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