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港澳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认同一个中国;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学校将从各院的推荐人中择优推荐给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基金会设立的港澳及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奖励金额
本科生:每人奖励6000元;
硕士生:每人奖励8000元;
博士生:每人奖励10000元。
四、申报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成绩单(需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学院填写)。
申请材料请于10月10日下午17:00前报至科研楼A-301室
港澳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zip
学院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