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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侨台学生奖学金工作通知
2011/09/30

一、评审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港澳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认同一个中国;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学校将从各院的推荐人中择优推荐给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基金会设立的港澳及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奖励金额

本科生:每人奖励6000元;

硕士生:每人奖励8000元;

博士生:每人奖励10000元。

 

四、申报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成绩单(需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学院填写)。

 

申请材料请于1010日下午1700前报至科研楼A-301室

 

港澳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zip

 

学院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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