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师生演唱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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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会: 为庆祝建党90周年,讴歌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辉煌成就,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充分展示我校师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怀和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为建党90周年献礼,校工会、校团委定于2011年5月中下旬举办“颂歌献给党”中国人民大学师生演唱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 主题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中国共产党9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祖国发展变化的大好形势,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在校园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同时,增进我校师生文化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建党90周年献礼。 二、主办单位:校工会、校团委 三、组委会名单: 主任:马俊杰 成员:余 浩 费 佳 四、活动范围和时间地点: 全校各学院师生,校部机关、后勤及附属单位的教职工 演出时间:2011年5月中下旬 演出地点:明德堂 五、参赛办法: 本次比赛以分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分会人数较少的可联合组队。 1、各院系分会师生可共同组队报名参赛, 2、机关各分会、后勤各分会可以单独组队,也可以分别在机关工委和后勤工委组织下统一组队报名参赛。 六、表演形式 大合唱、小合唱、秧歌舞、歌伴舞、重唱、独唱等 七、奖项设置: 1、最佳表现力奖 2、最佳师生合作奖 3、最佳合唱作品奖 4、最佳创意表演奖 5、最佳组织奖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15日 2、报名地点:校工会群众活动科(明德主楼1226房间) 3、联系人:孔雁 联系电话:82509950 校工会 校团委 2011年3月10日 附:1评分标准 2报名表 附件1 评 分 要 求 1. 本次演唱会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 各参赛合唱队参赛曲目须选择歌颂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的主题歌曲。 3. 各参赛合唱队应充分表现合唱技巧及水平。 4. 各参赛合唱队应服装整齐,美观大方。 5. 鼓励各参赛合唱队在曲目中穿插伴舞、舞台剧等多种形式的辅助手段,增强现场效果和表现力。 6. 本次合唱比赛设置评委会,其中主任评委1人,评委若干。 7. 评分标准:音准、音质、对作品的理解与表现,精神面貌,现场效果及创新。 8. 各评委根据参赛队伍的综合表现结合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附件2 中国人民大学师生歌咏演唱会报名表 单位:
注:1每个单位可报1-2个节目 2请与2011年4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交到校工会群众活动科(联系人:孔 雁 联系电话:5099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