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88,较2013年下降了1.72个点,自2008年以来降幅最大。
从2008年开始,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首次出现连贯的下降现象,“十二五”时期延续了这一持续下降态势,且回落速度由慢到快。201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8,2012年降到117.70,2013年降到117.60,2014年降到115.88。
在日前举行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体系创新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普遍表示,近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连续单调下降趋势,但全国绝大部分区域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依旧不同程度地偏离正常水平,特别是二孩及以上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依旧严重失衡,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局面在短期内难以彻底扭转。研讨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与中国人口学会共同举办,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也坦言,压力依然很大。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翟振武认为,预计“十二五”时期末,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望降至115的水平,但依然明显高于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范围。从区域出生人口性别比来看,除新疆和西藏外,全国多个省份出生人口性别比都不同程度地偏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宋健介绍,在与我国情况类似的韩国,一些做法与经验或可给予一些启发。比如,早在1953年韩国就颁布了惩罚性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法》《刑法》,1991年颁布了《婴儿保育法》;韩国在导向型法律法规中,专门制定了包括制止家庭暴力、性暴力和劳动领域的性别歧视,重视产妇和婴幼儿的福利、提高女性升学率和参政率、为女性提供雇用保险等内容的条款。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妇女报供稿)